新的一年
新的变化
工务署定标票选规则有新变动
大家注意啦!!!!
此次变动
意味着更多单位进入定标范围
投标导向更加强择优、兼顾竞价
请往下看——
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定标票选规则(2018新版)
定标投票遵循“优中选低价、低价中选优”原则,
体现“兼顾择优与竞价”的政府工程价值导向
“优秀团队制度”优选规定
以“优秀管理团队”应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
享受
“最低价豁免、折价排序、优先票选”权利
定标票选范围
在最终定标环节
定标委员可投票范围的确定方式包括:
(一)定标办法采用——
“票选抽签法、一次票决法、票决低价法”的项目,
定标票选范围用以下方法
定标票选范围确定方法:
第一步:
剔除若干名投标报价最低单位
原则如下:
①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单位
为10家或以上时,
在定标会现场抽签,
随机确定剔除1或2或3个
最低投标报价单位;
②进入定标环节投标单位不足10家时不剔除。
③按《深圳市建筑工务署“优秀管理团队”推荐管理办法》,
以“优秀管理团队”应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
不被作为最低报价剔除出投票范围。
若招标项目
需剔除最低报价划定定标票选范围,
而最低报价为此类企业时,
其免于剔除;
注意——
这里开始有变化
第二步:
在余下单位中划定票选范围,原则为:
①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,
前2/3数量并最低不少于4家的投标人为投票范围
(取整原则为“四舍五入”,后同)。
②以投标报价净下浮率计(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),
与上款划定范围中最高报价单位
净下浮率差距在1%范围内的投标单位
一并进入投票范围。
旧版的请忘了它
请记住新版的规定——
这意味着,更多单位进入定标范围
③按《深圳市建筑工务署“优秀管理团队”推荐管理办法》,
定标票选排序时以“优秀管理团队”应标的施工总承包企业
按投标报价净下浮率+3%折价。
具体为:
依据相关原则划定投票范围后,
对于“以优秀管理团队应标企业”
按其投标报价净下浮率+3% 折价,
其折价低于范围内最高投标报价的可一并进入投票范围。
(二)服务类招标项目票选范围为进入定标环节的全部单位
(三)定标票选范围的实名推荐增补
按《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定标票选范围增补实名推荐规定》,
在上述划定的定标票选范围之外,
相关部门或人员可以以书面实名推荐的方式
推荐一定数量的优秀投标单位
增补到定标票选范围中(附推荐材料)。
(四)对特殊招标项目,
署招标决策机构
集体决策了票选范围划定原则的
优先按决议内容执行。
关于投票的那些规定
(一)排除性规定
在票选范围中的单位,
什么投标单位会禁止推荐或者优先淘汰掉?
进入票选范围的投标单位存在以下情形的
被禁止推荐或应当优先淘汰,
此种情形下一般不对已划定的票选范围进行重新划定或递补空缺:
1.经规定程序被认定为恶性竞价的;
2.经规定程序被认定为无履约能力的;
3.在定标材料中列有否决性意见的;
4.被我署处“书面严重警告”及以上不良行为记录处于有效期内的;
(二)“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超过20名时进行的淘汰定标”推荐进入评标环节的投票顺序性规定
投票单位过多的时候,用什么样的投票方式定前20名?
入围评标单位的推荐原则是?
“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超过20名时进行的淘汰定标”
推荐进入评标环节的投票采用“一次票决”方式
入围评单位的推荐原则是:
第一,优先选择以“优秀管理团队”(含“认可管理团队”)应标的企业入围;
第二,优先选择在我署(含直属单位)拥有良好履约经验的企业入围;
第三,优先选择资质较高企业入围;
第四,参照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投标企业信息库收录的企业业绩信息,择优推荐入围企业。
(三)投票规定
1.按《深圳市建筑工务署“优秀管理团队”推荐管理办法》,进入定标票选范围的以“优秀管理团队”应标的施工企业应当优先票选;
2.按《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关于对“优秀管理团队”申报团队进行分类认可等相关事项的通知》,进入定标票选范围内的以“认可管理团队”应标的企业应当优先票选,但其优先次序排列在以“优秀管理团队”应标企业之后;
3. 服务类招标项目和采用“票选抽签法、一次票决法、票决低价法”定标的项目,定标委员依据投标响应情况,结合投标文件复核结论、履约评价信息、质量安全文明评比排名、投标业绩、企业资质等信息,在票选范围内自主投票;
4.“采用一次票决法定标的施工类招标项目”的特别要求:在投票范围内,定标委员不得选择报价最高(含报价相等)的单位;
5. 对特殊招标项目,署招标决策机构集体决策了投票原则的优先按决议内容执行。
6.招标文件未作规定的情况下,投票过程中出现得票数相同的,应通过对得票相同单位增加一轮投票确定排序;
7.招标文件未作规定的其他情形由全体定标委员共同讨论后做出决议。
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可看2018年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定标票选规则公示原文
主编:王威
责编:苏延丹
绘图:苏延丹
资料来源: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招标合约处王省